一、单位领导责任制
1、明确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在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应贯彻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切实加强对保卫组织的建设和领导,督促职能部门和职能人员切实做好校园保卫工作。
2、指定一名校领导直接负责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
3、把治安工作纳入教学、行政目标管理。实行党、政、工、团、学齐抓共管,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也应给予批评或处罚。
二、分管领导责任制
1、部署各时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任务,组织制定本单位保卫工作制度,责成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并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应负责本单位的内保治安工作。
2、负责审批、确定要害部位,定期检查本单位的保卫工作,及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必要的安全防范检查,发动群众揭露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消除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听取、审查有关部门的保卫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审批处理意见,组织与督促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报告。
4、定期组织保卫部门和职工进行法纪法制教育,做好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促使其思想转化。
三、保卫科责任制
1、保卫部门既是本单位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应在本单位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本单位的治安信息,对防碍治安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制止。
3、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的保卫工作情况,发现内部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下达《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4、对校园发生的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应按规定向分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组织力量查破,发生重大刑事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案件。
5、做好违纪学生的管理控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劣迹职工的帮教工作,采取各种形式促进其思想转化。
6、会同工会、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
7、加强对治保、消防、校卫队、门卫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做好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8、搞好各处、室、馆、科等部门治保安全组织的建设和领导,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和其它管理制度,使保卫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