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需要,成立院系二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为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制定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年1-2次),审议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的有关制度、方案和规定要求,督促各系完成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
2.积极支持各系举办毕业生各种就业推荐活动;
3.协调院就业指导办公室与各系衔接工作;
4.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扩大就业信息;
5.协调解决各系毕业生提出的各方面要求;
6.指导各系开展毕业生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形势教育;
7、每年定期向院党委、行政报告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情况。
二、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职责
1.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经讨论研究后向学生公布;
2.全面负责指导学院各系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牵头做好用人单位招聘人员的联系衔接工作;
3.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召开的就业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方案,及时指导各系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4.积极组织学院各系主动参与搜集毕业生需求信息,建立信息库,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公告等方式向学生传递各种就业信息;做好学院就业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5.主动筹划、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开展学院就业指导推荐政策的讲解与咨询工作,负责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资源信息,牵头组织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双方提供服务;
6.负责收集用人单位对学院毕业生提出的各方面要求,经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后定期提交给院领导小组和学院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
7.及时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总结;协助各系做好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服务调查工作;
8、负责指导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制作打印及审批,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9.定期组织对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要求,具体负责并完成本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
2.积极组织本系毕业生参加各种就业推荐活动,根据各系专业特点灵活举办经常性小型招聘会、推荐会。组织本系毕业生就业推荐的报名工作,按学院有关规定完成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初审工作;
3.协助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做好用人单位招聘人员的联系接待工作;
4.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扩大就业信息;积极主动搜集毕业生就业的各种需求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共同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
5.负责收集用人单位对本系毕业生提出的各方面要求,经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后报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6.负责对本系毕业生开展毕业生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形势、社会责任感、个人信誉、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等指导与教育,教育本系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毕业生的体检、户口迁移、就业协议书收集、个人资料等档案整理工作;及时做好本系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总结有关资料的汇总归档;做好本系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服务调查工作;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