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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综治、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7   浏览次数:
 
     
 
各综治责任单位:
    2010年度,我院校园综治、创安工作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持续保持稳定、安全,各项综治、创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做好下一年度校园综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根据上级部门和《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教学单位进行2010年度综治、创安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20101229日。
    二、检查考评顺序:
第一站:护理系,时间:8:00~9:00;
第二站:轻纺系,时间:9:30~10:30;
第三站:人文系,时间:10:40~11:40;
第四站:经管系,时间:14:30~15:30;
第五站:机电系,时间:15:50~16:50;
    三、各职能部门考评:
请各职能部门对照“2010年校园综治工作责任书”,对本年度综治、创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12月28日前报院综治办。
    四、考评检查方法
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对照责任书的要求及考评标准,对本单位综治、“平安校园”创建进行认真总结,并打出自评分,做好迎检工作。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方式进行。
    五、检查组人员安排:团学处全体工作人员。
    六、考评检查的等级评定
    考评检查结论分平安先进单位、平安基本合格单位二个等级。对单位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三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实施意见》(明综治委[1998]18号)所规定情形,可定为不合格或综治一票否决单位。本次考评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在校园综治、“平安校园”创建中成绩显著的,学院将进行表彰,凡被定为不合格或一票否决单位的,不得授予该单位荣誉称号,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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