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院党委会会议纪要(〔2015〕4号)和明职院〔2008〕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落实与检查,建设优良校风。经研究对校园卫生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包干区卫生 ;宿舍卫生;教室卫生。
二、检查时间
每周三上午或不定期。
三、检查方法
抽查。由团学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检查项目进行检查,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四、检查结果
团学处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列入学年学生管理思政工作考评。检查结果作为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及发放月津贴依据之一,检查一次不合格扣发班主任津贴50元、扣发辅导员津贴20元,每月最多扣发200元。每学期累计发生4次考核不合格者,该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