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落实《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考虑到学生实习阶段班主任工作与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工作量不同,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学生实习阶段班主任月津贴按100元发放。
学生在实习阶段,班主任负有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的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一、班主任做好学生实习前的教育和《实习协议书》签订。
二、班主任要经常与实习学生保持联系,每月至少联系两次(电话、短信、微信、QQ、邮件等形式),了解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并做好联系记录。督促学生做好《实训日记》、《实习总结》等。如有学生实习单位变动等重要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的院(系)。
三、完成学校及院(系)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