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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综治办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学校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4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各大中专院校、市属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三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明委发〔2014〕9号)和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闽教安〔2014〕24号)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现将《三明市学校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三明市社会管理综合

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 明 市 教 育 局 三 明 市 公 安 局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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