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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三比、一晒、两挂钩”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访问次数:

各二级院(系)、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为切实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效率,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竞争和考核约束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充分发挥各单位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开展“三比、一晒、两挂钩”综合绩效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文件,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对我校各部门单位2017年工作情况进行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单位年终绩效综合考核奖励办法》文件,成立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由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系)负责人组成。

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王怀毅、陶榕

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副组长:赖焕标、余辉文

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陈振口、张勇、谭新华、范作闽、谢寿星、谢增明、张长钦、许漓、包生来、高明华、陈颖、练永华、程亮、于浩、游崇进、蔡维灿、林克明、张淑云、余志嵩、林陈彪、兰玉英、王培芳、陈秀琴、郭非凡

绩效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张长钦、陈振口、范作闽、谭新华、谢寿星、高明华、张勇、谢晨芳

二、考核内容

(一)对教学单位的考核

1.基本工作考核

主要考核二级学院(系)的基本工作状态以及教学科研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六大项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由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拟定、下发具体评分标准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10分):主要考核总支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及发挥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思政群团工作、工作成效、创新及特色亮点,群众满意度等。考核责任单位为党工部。

(2)教学工作(40分):主要考核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教学管理、教学检查、师德师风建设、专业建设及考试考纪情况等。考核责任单位为教务处。

(3)科研工作(10分): 主要考核科学研究及科研管理、平台建设与学术交流等。考核责任单位为产学研处。

(4)学生管理和综治工作(20分):主要考核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校园文化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等常规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及资助工作等。考核责任单位为团委学生处、保卫科。

(5)招生就业管理(10分):主要考核招生就业宣传、管理与服务等。考核责任单位为招生就业处。

(6)综合管理(10分):主要考核文书档案管理、文明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等。考核责任单位为办公室。

2.工作业绩考核

主要考核院(系)新增的高水平、有显示度、标志性的成果或贡献。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以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为导向,按照“三比”、“一晒”的精神,“三比”即横比(比位次、比特色)、纵比(比发展、比变化)、自己比(比业绩、比贡献),由各院(系)向考核工作小组提交2017年部门工作业绩清单。具体指标见附件一《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考核责任单位为绩效工作小组。

(二)对职能处室、教辅单位及思政部的考核

1.基本工作考核

对职能处室、教辅单位及思政部的基本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履职情况、综治工作、综合管理。其中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综治工作、综合管理,由各考核责任单位负责拟定、下发具体评分标准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履职情况采用扣分制,按附件二《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履职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1)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10分):主要考核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成效、创新及特色亮点,群众满意度等。考核责任单位为党工部。

(2)履职情况(70分):主要考核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服务水平、劳动纪律等。考核责任单位为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其中思政部的履职情况30分,教学、科研工作相关指标由教务处、产学研处考核,占40分。)

(3)综治工作(10分):主要考核综治暨“平安”建设基础情况、单位综治状况、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无发生重大影响稳定事(案)件等。考核责任单位为保卫科。

(4)综合管理(10分):主要考核文书档案管理、文明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等。考核责任单位为办公室。

2.工作业绩考核

突出考核各部门新增的高水平、有显示度、标志性的重大成果或贡献。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为导向,按照“三比”、“一晒”的精神,“三比”即横比(比位次、比特色)、纵比(比发展、比变化)、自己比(比业绩、比贡献),由各部门向考核工作小组提交2017年部门工作业绩清单。具体指标见附件一《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考核责任单位为绩效工作小组。

(三)对教职工个人的考核

对教职工个人的考核由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拟定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对本部门的教工个人进行考核评比。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的考核。考核由基本工作考核与工作业绩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工作考核由相关考核责任部门考核评分,工作业绩考核由绩效工作小组考核评分。两项分数相加,为各部门单位最后得分。

3.对教职工个人的考核。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根据本部门年终绩效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对教工个人进行考核评比,按最后总得分进行排名分等。

4.考核结果公示

二级部门单位对教职工个人的考核分等结果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对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的考核评奖,由人事处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考核结果,形成绩效考核等次,报校党委会审定后予以公示,并将公示结果在全校通报。

四、考核奖励

1.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按各部门单位最后总得分分别对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含教辅单位)进行排名。评出年终综合绩效考核教学单位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职能部门(含教辅单位)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7个。以部门为单位,按部门的排名,核拨年终绩效奖金到部门。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对教职工个人的考核结果核定教工个人的年终绩效奖金。

2.发生师德师风问题、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或重大工作失误及违规违纪事件(由学校有关部门界定)的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其排名结果进行降等次、乃至按50%发放年终绩效奖金。

3.教工个人的年终绩效考核排名将作为职称评审、晋级、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要求

1.各职能处室、思政部及教辅单位,于2017年12月29日前向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单位2017年部门工作业绩清单并准备好佐证材料备查。(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smzj2005@163.com,)

2.考核责任部门党工部、办公室、教务处、团委学生处、保卫科、产学研处、招生就业处,对各部门单位2017年的基本工作考核,要求于2018年1月6前完成,并将打分结果提交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本通知电子版《关于2017年“三比、一晒、两挂钩”年终绩效综合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及各项考评表格挂在人事处网页上。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1.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doc

2.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履职情况绩效考核办法.doc

3.二级院(系)基本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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