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营造安全、卫生、文明、有序的生活休息环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比条件: 1、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天天有检查,每周有评比,每月有统计,做到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做为文明宿舍评比的依据。 2、文明宿舍每月评比一次,各系按现有班级数的20%参评,评比结果报送学生处备案。 3、文明宿舍评比结果将列入班级月积分考评和文明班级的评定。 4、对授予文明宿舍的,由各系给予表彰,物质鼓励和授予流动红旗。 二、评比标准: 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回宿舍就寝,作息时间严禁喧闹、收放录音机和弹奏乐器。 2、讲文明礼貌,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骂人。 3、讲究个人卫生,生活用品陈设整齐规范,严禁在墙上乱涂写、乱张贴,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室内保持全面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丢杂物、垃圾应放入垃圾桶内,严禁堆放在走廊,禁止往窗外、走廊泼污水。 4、爱护公共财物,严禁乱接线路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器具,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食物就餐,严禁在宿舍楼销售食品等物,禁止在宿舍楼内用火。 5、非特殊情况不准男、女生到对方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上课或自习时间宿舍不得有人(经校医同意的病号除外)。 6、注意寝室安全,防火、防盗、防毒,禁止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 7、搞好同学之间的团结、互谅互让、互助友爱,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搞“同乡会”等帮派组织活动。 8、凡在宿舍内发现违纪行为如抽烟、酗酒、赌博、夜不归宿、使用电器,在宿舍内养宠物和未经批准擅自留宿他(她)人等,取消该宿舍当月的文明宿舍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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