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院继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后,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向新目标迈进和争创省级文明学校、市级党建示范校的关键一年,同时我们将迎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的召开,开好局、起好步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深远。新的一年机关第四党支部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与全国第二十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党员亮岗履职、支部党员目标管理等各项工作要求,加强支部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做好团学口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按照“四个准确把握”、“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结合团学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方式和机制,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责任和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全体党员履职的自觉行动。
二、认真学习贯彻第二十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团学工作任务与特点,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和完善支部长效工作运行机制和党建制度。把中央和党委的指示精神,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先进性建设的实践和探索,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带领全处室党员干部完成院党政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结合团学工作实际,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支部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168”党建工作模式、党员亮岗履职有机结合,继续要求党员个人作出承诺,并对履职情况个人按月进行登记、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结,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支部对党员履职情况和在创先争优活动表现情况,通过民主生活会形式进行点评,及时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和解决,对表现突出的推荐表彰奖励。
四、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从思想上、行动上不断提高党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意见》及院党委的学习安排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三会一课”(全年不少于20次),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党费,并做好相关材料记录、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提高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与学习型党员。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认真学习《福建省教工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福建省高等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按签订的院党、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各项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在思想上、行动上构筑反腐倡廉的防线。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在各类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学生干部、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学生违纪处分等都实行公开、公平、监督、评审、公示,杜绝不正之风。
六、认真做好新一轮支部立项结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收集资料,总结提炼,形成书面材料。真抓实干、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七、认真做好综治创平安校园工作,突出重点,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抓好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维稳工作,一级对一级负责,“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办好自家的事”,做好校园、部门稳定和创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
八、围绕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扎实推进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工作目标,争创先进支部。
1.继续开展党员义务奉献日活动,每月开展一次;
2.认真做好学习记录、读书笔记,包括理论研讨、业务学习、学习心得(要求读书笔记全年每人不少于10篇,心得体会2篇)、书面思想汇报1篇;
3.认真落实党员联系人、党员帮带责任制,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要求每位党员全年谈心、交心不少于4次(要有记录),并列入党员目标管理考核;
4.继续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结对子活动,要求支部全体党员每人每年捐款50元(多捐不限),建立爱心基金,资助贫困学生,帮助其完成学业并推荐就业;
5.认真做好党建信息报道工作,要求每位党员全年不少于2篇;
6.积极开展支部特色活动(拟开展2次),并积极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参观学习交流;
7.转变工作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深入基层、系(部)、班级、宿舍开展大走访活动,了解情况,倾听呼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求支部党员干部每月至少下系(部)2~3次;
8.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巩固取得的成绩,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适时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通报情况、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的监督与批评,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与水平。
9.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组织支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十八大文件精神,以十八大精神统领团学各项工作。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