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系将确定人员于13日上午8:30前报后团学处就业办张长钦老师。
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2009年上半年职业指导人员三明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09]47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指导人员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8]107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针对金融危机背景下我省面临的较为严峻的就业形势,为提升我省职业指导人员服务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三大就业困难群体的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职业指导人员2009年上半年培训班并参加5月17日全国统一鉴定,现将培训班及统一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事宜:
1、培训时间:
按照劳社厅发[2005]1号文印发的《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参加职业指导人员全国统一鉴定的人员须达到规定的培训课时要求,为使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人员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并帮助其提高统考通过率,拟定4月14日-4月19日于三明市将乐县由省职介中心和海峡西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4月14日报到。
2、培训、报到地点:
立雪大酒店一层 (将乐三华南路36号)
3、培训形式:采用全脱产面授培训。
二、全国统一鉴定事宜:
1、鉴定时间:5月17日。
2、鉴定地点:三明市将乐县。
3、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一寸照片1张、两寸黑白照片3张;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报考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的还应提供职业指导专业论文(论文撰写要求见附件3)。
三、培训、鉴定收费标准:
职业指导员(四级):培训费770元/人(含培训费480元、教材、资料费80元、鉴定费210元);
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培训费820元/人(含培训费480元、教材、资料费80元、鉴定费260元);
职业指导师(二级):培训费1178元/人(含培训费480元、教材、资料费88元、鉴定费260元、综合评审费350元);
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培训费1278元/人(含培训费480元、教材、资料费88元、鉴定费260元、综合评审费450元)。
四、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郑明 林建聪 陈晓宙
联系电话:0591-87544292、87617091、87617072
传真:0591-87547910
电子邮箱:zw7091@163.com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1、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2、福建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3、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论文撰写要求
附件1:
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等级 |
申报条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职业指导员 |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
助理职业指导师 |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
职业指导师 |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
高级职业指导师 |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
附件2:
福建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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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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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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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寸
照
片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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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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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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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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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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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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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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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小灵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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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鉴
定等级 |
□ 职业指导员(四级) □ 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
□ 职业指导师(二级) □ 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 |
本职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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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何种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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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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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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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交
申报资料 |
□身份证复印件 □ 本职业年限证明 □ 2寸黑白照片3张,1寸照片1张
□学历证复印件 □ 发表的论文著作 □ 受表彰奖励材料 |
工
作
简
历 |
何年至何年 |
在何单位从事何职业(工种) |
证明人(及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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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所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章) |
鉴定结果:
年 月 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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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可复印。
2、本表由申报者本人如实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写,并逐一填写不得漏填,凡不按此表各项内容如实填写者,不得参加申报考核鉴定。各单位、机构名称应填写全称。
3、交表时应同时提交本人申报资料,并寄至福建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一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17091 87544292 传真:0591-87547910
附件3:
职业指导师论文撰写要求
一、论文题目(四选一)
1、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及指导对策;
2、试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
3、试论职业信息采集与应用;
4、试论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的表现与调适。
二、撰写原则和要求
1、主题突出,层次分明,论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过程逻辑严谨,表述恰当。
2、语言准确,文字简练,内容完整,措施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
3、必须由应考人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他人代写。
4、符合论文撰写格式,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5、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参考书目列论文之后。
三、撰写格式
1、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
2、论文首页、正文要统一式样。(见表1、表2)
3、论文提交时一律装文件袋贴封。
4、论文一式三份,于4月20日前由考生直接寄送到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高级职业指导师论文撰写要求
一、论文题目(四选一)
1、试论高校职业指导推动和开展;
2、农民工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及指导对策;
3、试论当前经济下职业指导工作开展的几点思考;
4、试论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若干问题。
二、撰写原则和要求
1、论点正确,符合实际工作情况,论据和设想充分,论证过程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系统性强。
2、构思新颖,有创新,语言准确,行文流畅,文字简练。
3、内容完整,措施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
4、必须由应考人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他人代写。
5、要符合论文撰写格式,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500字。
6、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参考书目列论文之后。
三、撰写格式
1、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
2、论文首页、正文要统一式样。(见表1、表2)
3、论文提交时一律装文件袋贴封。
4、论文一式五份,于4月20日前由考生直接寄送到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表1
论 文 提 交 封 面 格式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上空四行,三号仿宋,居中)
×××××(职业名称)论文(二号黑体,居中)
(国家职业资格×级)
(空四字,四号宋体)论文题目:
(空四字,四号宋体) 姓 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所在省市: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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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论 文 撰 写 格 式
标 题(二号黑体,居中)
姓 名(四号仿宋体,居中)
单 位(四号仿宋体,居中)
摘要:(摘要正文,四号楷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
(论文正文,四号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2磅)
注释:(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参考文献:(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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