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明职院[2008]9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生行为准则,培养自觉、自律、自主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养成,建设优良校风,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经团学处研究、院领导同意,拟在全院开展行为规范、文明习惯养成专项学习教育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安排:2月16日~3月13日(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月16日~22日 动员、集中学习、讨论
第二阶段:2月23日~3月8日 针对各系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边整边改。
第三阶段:3月9日~13日 团学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
项检查、督导和评比。
二、学习教育内容:
1、《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风建设的意见》——明职院[2008]94号。
2、《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内容。
5、其他有关文件。
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团学处、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生管员等。
四、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开展行为规范、文明习惯养成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与目的,把开展行为规范、文明习惯养成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校风建设的抓手,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本单位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分管领导履行学习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辅导员(班主任)、生管员各负其责,把专项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好,力求达到预期效果。
2、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在全院学生中形成“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文明礼貌”为中心内容的良好文明习惯,强化学生日常管理,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思想道德品质,“告别不文明行为,增强大学生公德意识”。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应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起表率作用,为构建文明、安全、和谐校园做贡献。
3、学习教育专项活动,应紧密联系各系工作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摆、自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边学边改,边整边改,切实解决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校风、学风、班风建设。
4、此次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将列入对各系学年度学生管理工作考评及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内容。请各系务必抓紧、抓实、抓好。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团学处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