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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商学院失火事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8-11-14   浏览次数:
 
     
 
各系:
  据《解放日报》报道11月14日早上6点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行政教学楼后的女生宿舍楼602寝室失火,过火面积20平方米左右。因房内烟火过大,大火顿时将走道和阳台封闭,4名女学生分别从阳台跳下逃生。经现场120急救人员鉴别,4人均当场死亡。602寝室失火未殃及周边寝室,火被及时扑灭。事故原因初步断定是该宿
舍违规使用电水壶导致,具体事故正在调查之中。
  本学期开学以来,总务处、团学处、保卫科等部门多次巡视、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学生违反学院安全管理规定,继续在学生公寓内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极易引发意外安全事故,存在较大安全事故隐患,为确保校园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应深刻吸取上海商学院失火事件的原因和教训,希望各系做好以下几点:
  一、向全体师生通报上海商学院失火事件的情况,开展消防安全
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二、对本系学生宿舍使用电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如有违规使用“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应立即给予暂扣,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制定定期检查制度,防患于未然。
  三、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没收违禁使用的“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同时建议各系取消其评先评优、奖学金及助学金等评定资格。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总务处  团学处 保卫科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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