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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政治辅导员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7-0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的通知》(闽委教宣〔2010〕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我院辅导员工作实际和高职高专学生特点,特制定政治辅导员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政治辅导员主要职责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福建省委教工委《福建省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实施细则》的精神,辅导员既是高等学校教师,又是党政管理干部,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并不断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宿舍管理、党团建设、就业指导和帮困助学等六大部分。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与创新精神。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积极开展推优工作。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3.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家庭等基本情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疏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学生思想工作、管理工作进教室、进宿舍。
4.做好学生及时缴纳学费工作和落实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积极关心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到实处。
5.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大学生素质拓展、主题团日活动工作,通过活动使大学生长见识、增才干,切实提高学生的社会工作能力及综合。
6.以年段(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年段(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7.组织、协调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师和党团行政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与文体活动。
8.加强学生党、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建设,做好学生干部培养教育工作,发挥和调动学生干部在年段(班级)管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9.建立辅导员工作日志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工作日志作为辅导员考核重要依据,并与年度绩效挂钩。
二、政治辅导员精细化工作主要内容
1.辅导员实行弹性坐班制,每周参与值班不少于4天(晚住学生宿舍)。
2.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日志》,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每天工作记事、学期工作总结。
3.建立特殊学生群体包括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生、人际交往困难学生、恋爱遇到困惑学生、有心理问题学生,以及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和有特殊专长的学生(以下简称特殊学生)的个人档案,包括:家庭情况、父母联系方式等情况,准确、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需要重点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各方面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奠定基础。
4.在新生入学2个月内,之后每学期,辅导员要对所带的每一名学生分别进行一次深入的谈话,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尤其对特殊学生每月定期谈话1至2次,及时沟通思想、掌握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5.辅导员每周要深入3个以上学生宿舍,3次以上下所辖年段班级,了解学生实际需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每月召开2次主题班会或活动,并根据所带年级学生特点,适时开展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学生思想信念调查、专业及学习情况调查、生活情况调查等。问卷调查一般每年的春、秋季开学初各开展一次,特殊需要时也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6.要求辅导员以走访、电话家访、书信家访、网络家访等形式开展家访活动,保证每个辅导员每学期都能以各种方式与学生家长至少进行一次有效的沟通。
7.建立辅导员与学生沟通的网络工作平台,支持辅导员充分利用飞信、MSN、电子邮箱、QQ(年段或班级QQ群)等现代手段发布信息,至少采用1种以上,与学生即时沟通和交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8.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就业择业观念,协助学院、各所在系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每月至少联系沟通1次,掌握学生动态。按要求建立毕业生档案,在毕业一年内,做好毕业生的跟踪管理,保持联系,畅通信息,并做好跟踪记录。
9.辅导员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并有计划提升学历层次;积极开展理论与实践工作研讨,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方面文章或工作案例。
三、辅导员精细化工作具体要求
1.提高对精细化工作认识,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精细化工作作为强化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2.按照“做精、做细、做实”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真正瞄准学生各方面的要求和需求,以精心的态度、精确的把握、精致的过程,进行细心的教育,细心的辅导、细心的服务,真正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具体、做扎实、做出成效。
3.要积极引导广大辅导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通过精细化工作,急学生之所急、想学生之所想、解学生之所难,多花时间和精力,切实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4.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推陈出新,分析和改进不足,促进精细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5.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院、系分级管理,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四、辅导员精细化工作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辅导员精细化工作实行院、系二级管理,分级负责,具体职责:
团学处职责:
1.制定辅导员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
2.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布置,提出要求,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3.举办辅导员培训班,进行精细化工作等方面指导与培训;
4.季度、学期对各系辅导员精细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适时通报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协同有关部门对各系辅导员精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结合年度考评进行表彰奖励。
系(部)职责:
1.根据辅导员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要求,结合系(部)工作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布置,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具体工作;
3.每月定期对辅导员精细化工作进行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抽查辅导员工作日志记录、完成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4.加强辅导员的日常管理与教育,发挥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宿舍管理、党团建设、就业创业指导和帮困助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5.组织对辅导员进行学期、学年考核,对辅导员逐个进行考核,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并向团学处推荐优秀人选,进行年度表彰奖励。
(二)考核
按《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政治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明职院〔2008〕36号、《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假暂行规定(试行)》——2008.4及《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岗位津贴考核及发放办法》执行。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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