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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综治、创建“平安建设先行单位”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1   浏览次数:
 
     
 
各综治责任单位:
    2011年度,我院校园综治、创安工作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持续保持稳定、安全,各项综治、创安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园秩序和谐稳定。根据上级部门和《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建设先行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教学单位2011年度综治、创安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时间:2011年12月19日下午。
    二、检查考评安排:
检查考评分组
被检查考评单位
检查考评时间
 
第一组  组长:张  勇
成员:兰春钢
      杨观水
      黎艳金
护理系
14:40~15:20
人文社科系
15:30~16:10
经济与管理系
16:20~17:00
第二组  组长:卢维新
        成员:周明新
              李南强
              张晓冰
轻纺工业系
14:40~15:20
机械电子系
15:30~16:10
    三、考评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责任书的要求及考评标准,对本单位综治、“平安校园”创建进行认真总结,并打出自评分,做好迎检工作。
    四、考评检查的等级评定
    考评检查结论分平安先进单位、平安基本合格单位二个等级。对单位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三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实施意见》(明综治委[1998]18号)所规定情形,可定为不合格或综治一票否决单位。本次考评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对在校园综治、“平安校园”创建中成绩显著的,学院将进行表彰,凡被定为不合格或一票否决单位的,不得授予该单位荣誉称号,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获奖资格。
附: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校园综治创安工作考评细则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校园综治创安工作考评细则
单位(签章):
考核方面
考核检查内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
考评
 
 
 
 
 
 
一、组织领导保障措施有力
15分)
 
1
组织机构健全
1.成立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分工;
3.设立专(兼)职综治联络员;
4.班级设立保卫委员。
1.未能成立综治、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扣2分;2.未能明确领导分工与责任的,扣1分;3.对创建工作未确定专(兼)职综治联络员,扣1分;4.未设立保卫委员的扣1分。
5
 
 
2
工作部署落实
1.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2.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综治工作,每年4次(查看会议记录);
3.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总结);
4.与教研组、班级、学生签订责任书。
1.未能制定创安年度计划方案的,扣1分;
2.研究创安工作,少1次扣1分;
3.未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的,扣2分;
4.未与班级、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扣2分。
6
 
 
3
宣传教育工作扎实
1.制定宣传计划;
2.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查看书面、系网页、影像资料)。
1.未能制定宣传计划的,扣2分;2.未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扣2分。
4
 
 
 
 
 
 
二、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落实
25分)
4
 
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机制
1.建立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制度,并积极进行分析、排查并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
2.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定期向保卫部门报送师生思想动态情况(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4次)。
1.未建立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制度的扣2分;2.未开展分析、排查工作的扣2分;3.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参加敌对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组织的扣2分;4. 没有建立信息上报制度的扣2分,5.未向保卫部门报送师生思想动态情况的扣2分。
10
 
 
5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到位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扣2分;2.未坚持每学期召开二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例会的,扣2分;3.本单位发生1名以上工作人员因矛盾纠纷到市上访的扣1分;到省上访的扣2分、进京上访的扣3分。
6
 
 
6
反渗透、反邪教教育
1.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反邪教教育,没有出现师生参加邪教组织及活动,没有发生师生违法犯罪活动。
1.没有开展教育活动的扣2分;2.出现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及活动的扣2分;3.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扣2分。
6
 
 
7
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机制健全
1.制定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或工作预案;
2及时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1.未制定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或工作预案的,扣1分;2.对本单位发生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未能及时疏导化解和处理的,扣2分。
3
 
 
 
 
 
 
 
 
三、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健全
23分)
8
安全防范成效明显
1建立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度;
2.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3.值班制度落实(不定期抽查、查看值班记录)。
1.未建立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的扣2分;2.值班工作未落实的,缺岗1次扣1分;3. 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
5
 
 
9
实训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
2.落实教学环节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1.未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扣2分;2.未落实教学环节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的扣1分。
3
 
 
10
大型活动管理到位
1.组织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严密的组织方案;2.安全防范、保护措施。
1.组织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未上报审批的扣1分; 2.无安全防范、保护措施的扣1分。
2
 
 
11
 
 
消防安全管理到位
1.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落实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违规电器工作(检查记录详实、清楚);3.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4.加强教学、实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1.未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的扣2分;2.未定期检查违规电器工作的扣1分;3.学生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发现1次扣1分;4.未建立教学、实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扣1分;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6.破坏消防设施的,发现1次扣1分。
 
7
 
 
12
交通安全管理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制度,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1.未建立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扣1分;2.未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扣1分。
2
 
 
13
学生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1.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2.帮教措施到位;
3.学生违规违纪控制在3‰以内。
1.未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分;2.未开展帮教工作的扣1分;3.学生违规违纪超过3‰的扣1分;4.被公安部门立案查处1人次的,扣3分
4
 
 
 
 
 
 
四、安全教育
17分)
14
安全教育制度落实
1.制定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计划;
2.配合保卫科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
1.未制定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计划的扣2分;2.未参加院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的,1次扣1分;
3
 
 
15
 
专题教育
1.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2.学生参加生产实践、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1.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未开展专题安全教育的扣1分;2.学生参加生产实践、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前未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的,扣1分。
2
 
 
16
禁毒教育
建立宣传教育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1未建立宣传教育制度的扣1分;
2.未开展教育的扣1分。
2
 
 
 
17
 
心理健康教育
1.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1.未制定教育计划的扣1分;
2.未开展教育的扣1分;
3.发生学生因心理问题而自杀、出走等现象的扣1分。
3
 
 
 
18
 
重点学生教育
1.制定学习困难者、生活困难者、严重心理障碍者和经常违纪违规者等重点学生教育管理计划
2.落实教育管理措施。
1.未制定教育管理计划的扣1分;
2.未落实教育管理措施的扣1分。
2
 
 
19
核心价值观教育
1.开展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及教学设备教育(查看教育记录)。
1.未开展教育工作的扣2分。
2
 
 
20
 
行为规范教育
1建立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计划;
2.严格请、销假制度;
3.学生按要求佩戴校徽、胸卡。
1.未建立教育计划的扣1分;
2.学生未经请假出校的扣1分;
3.未佩戴校徽、胸卡进出校园的扣1分。
3
 
 
五、扣分
21
 
发生重大影响稳定事件
1.发生群体性事件;
2.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
4.发生危害国防安全事件
5.其它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件。
有此5项中的任何一项都予以扣除20分,并取消本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六、加分
22
 
特色工作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竞赛活动。
 
 
在学院举办的有关安全的各种比赛中获一等奖加2分,获二等奖加1分,参加市级以上有关安全的各种比赛中获奖加3分。
7
 
 
23
管理难度分
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总数在500人以下的管理难度分为1分,学生总数在500人以上的管理难度分为3分。
3
 
 
七、综合评定
24
综合评定分
结合日常开展综治、创安,学生教育管理等各项有关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0
 
 
注:总分:100分,其中:常规工作分(第1~6项):90分,检查组综合评定分(第7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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