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2〕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入伍预征工作组织领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兵员素质,优化兵员结构,加快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对于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大学生服务国防、服务国家和人民的意识和责任;对于拓宽青年学生磨砺品质、丰富阅历、增强体魄、健康成长的途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系要高度重视,按照“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的预征工作基本目标,努力使我院预征数量和质量在2011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教育引导,完善入伍预征宣传动员机制。各系要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和力量,在毕业生离校前广泛开展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把宣传工作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帮助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与价值追求融入到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之中。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把宣传发动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包括在外实习的每一位学生。各系在做好应届毕业生宣传动员的同时,兼顾对在校大学生特别是2013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营造参军报国、履行义务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预征。各系要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内容,把选好预征对象、保证预征质量、提高征集数量作为入伍预征工作的关键环节,全面完成教育厅下达我院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任务。具体完成指标如下:机械电子系40名、经济与管理系14名、轻纺工业系10名、护理系1名。
各系必须在6月30日之前组织2012届男性毕业生登录
“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进行
网上预征报名,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毕业生初检初审,把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
女性毕业生不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报名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