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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7   浏览次数: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确保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平安,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各教学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以防盗、消防、用电、食品卫生、危险物品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检查走过场,对在检查中发现隐患,要立即解决,不得拖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发生。(请各教学单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保卫科)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在“国庆”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盗、防骗、交通、饮食、消防安全等,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加强留校学生安全管理,禁止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集体出行、集会,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及预案工作。
    四、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对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节日期间学生处将组织人员对各教学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五、统一安全检查
    9月29日下午15时30分,学生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科将组织对全院进行安全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表,于9月29日前报保卫科(邮箱:smzybwk@163.com)。
    2.各教学单位在节日值班期间,要固定值班地点和值班电话,保持信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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