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更好的发扬团结拼搏、公平竞赛的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确保我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成功举办,根据大会组委会要求,决定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运动会的各代表队均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流程
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综合各代表队入场式、广播操、宣传报道、出勤情况、卫生情况、其他等方面内容,经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后确定。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依据评选条件由各系自定,并将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公布,并发给证书。
三、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依据
1. 入场式和广播操
入场式和广播操按评出成绩为准。
2. 宣传报道
积极参与宣传报导工作,来稿数量多,采用率高,数据以大会宣传组提供为准。
3. 出勤情况
在无特殊情况下,要求学生全部到场观看,运动员务必准时参加比赛,杜绝无故拖延或放弃比赛。
4. 卫生方面
(1)范围:田径场的卫生保持以及各系卫生包干责任区和田径场大本营的打扫。
(2)田径场卫生打扫时间安排
13日下午:人文社科系
14日上午:轻纺工业系 14日下午:经济与管理系
15日上午:机械电子系 15日下午:护理系
(3)组织学生做好上午或下午比赛结束后,比赛场地的清扫工作。
(4)各系(班)的大本营,在每次比赛结束后自行打扫干净。
(5)团学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在比赛期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在每次比赛结束后进行定时检查,并作为评选依据之一。
5. 其他
对为本次运动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酌情加分。(由考评组确认)
四、评选名额
1. 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
2. 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31名
经济与管理系10名 、护理系 10名、轻纺工业系 4名、械电子系 4名、
人文社科系 3名。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