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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纪委关于“五一”期间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纪工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五一”将至,容易发生公车私用以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违反工作纪律等“节日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自警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把监督检查连成线,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一年一年抓下去,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反弹。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思想不松、劲头不减、力度不弱,抓住问题不放,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形成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四风”问题新的表现形式,不断改进、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要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单位的公车数量及牌照等基础信息,加强对公车指定停放地点的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一般公务用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的制度规定,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用公车外出旅游、接送亲友、探亲访友,以及借用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利用税收征管系统等途径掌握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款宴请、公款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公款旅游娱乐等行为,以及以各种借口接受基层宴请、馈赠和铺张浪费、挥霍钱财等问题。要加强信访线索的梳理,以直查快办的方式,通过个案查处,狠刹“四风”问题。

三、确保监督实效。“五一”期间,各县(市、区)纪委要加强统筹、点面结合,避免检查死角;市直纪工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有关情况的明察暗访。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坚持快查快办、动真碰硬,既要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明察暗访结束后,各县(市、区)纪委、市直纪工委于5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市纪委将适时抽查、暗访、通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中共三明市纪委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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