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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建设工作显著成效奖表彰奖励办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4-06-12        访问次数:

依据《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显著成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表彰奖励工作,经认真研究讨论,并征求部分教工代表意见,制定《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显著成效奖表彰奖励办法》,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有何意见建议,请向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馈。

公示期:2014年6月9日-15日

联系人:办公室 卢静 电话:8282382

纪检监察室:张河稳 电话:8282790

院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附件: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显著成效奖表彰奖励办法

一、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显著成效奖是学院最高荣誉和奖项,学院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本次评选共评出:特等奖一项,奖金5万元;一等奖两项,奖金各4万元;二等奖三项,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四项,奖金各2万元。

三、项目建设工作人员表彰名单确定办法:由各项目牵头人根据项目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和参与人员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贡献度提出表彰人员名单,表彰人员可分三个层次:项目核心成员、项目主要参与人员、项目参与人员,不同层次人员确定不同奖励金额。

四、精神鼓励办法:受表彰人员不分层次,学院按项目行文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精神鼓励各项目可以兼得。

五、物质奖励分配办法:

1.各项目牵头人根据所确定的表彰人员层次及名单、项目获奖金额,提出本奖项奖金分配方案,报学院审定后执行。

2.物质奖励所有受表彰人员各项目之间不兼得。在各项目奖金分配花名册上均列明受表彰人员奖励金额,受表彰人员各项目有兼得的,可选择最高金额项目签字领奖,其他项目奖金不兼得,不签字,计财处按实际发放金额列账报支。

六、本奖励项目与产学研处组织评审的教学科研项目有重复的,奖金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分配办法按本办法执行。

七、院党委班子成员不参与本项目评选。

八、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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