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委宣传部《关于举办三明市第四届百花文艺奖评奖活动的通知》及《三明市第四届百花文艺奖评奖工作实施细则》,此次评奖作品门类和资格为:凡在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发表、出版、播映、上演和展出的,由我市文艺单位和文艺工作者创作的文学、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电影、电视剧(片)、动画片、广播剧、戏剧、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优秀文艺作品,均可申请参加评选。我院师生员工如有相应作品要参加评选的,请于8月20日前与党工部联系。
了解详情请联系党工部俞赛平。
党委工作部
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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