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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0        访问次数:

梅列区、三元区创城指挥部,市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中央文明委即将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总评工作,为扎实做好创城各项工作,根据市创城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请你们迅速行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作为,并于10月31日前全部落实到位,以优异成效迎接全国考评,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创城既定目标。

1.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根据市委要求,各联系共建片的市领导要在10月25日前深入社区,调研社区创建工作,了解基层群众的诉求,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全力推动社区创建。

2.召开一次共建理事会。各共建理事会要在10月25日前召开一次共建理事会会议,对照社区考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强化措施,有序推进。11月上中旬再召开一次共建理事会,分析点评存在问题,有效抓好整改落实。

3. 组织一次巡查整治。各共建理事长单位要牵头组织理事单位每周对社区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梳理薄弱环节,组织力量,抓好整改。

4. 开展一次入户宣传。各街道、社区要牵头对辖区所有住户再进行一次入户宣传,向社区居民宣讲创城取得的成效及给市民带来的实惠,发动居民支持和参与创城。同时,收集居民对社区工作以及创城工作的意见建议。

5.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市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要对照《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版)〉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明创城办〔2014〕14号)确定的责任项目及测评标准,认真组织人员学习研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对不达标的项目,迅速抓好整改;对已达标或已整改的项目,持续抓好巩固提升,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6. 抓好“八项攻坚决战”、“六项专项整治行动”及“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好市民”活动。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各项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夜市大排档、集贸市场、社区等重点部位,倒排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有效抓好各项整治工作。

7.抓好媒体宣传。三明日报社、三明电视台、三明人民广播电台、三明网要加大创城宣传报道力度,按照测评要求大力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专栏宣传任务,宣传创城活动和成效,曝光存在问题。

8.抓好单位宣传。市直各单位和各级文明单位要通过会议、简报、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城,并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置一块以上与环境相融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公益广告。

9.抓好社会宣传。梅列区、三元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培训班精神扎实推进创城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明委办〔2014〕22号)的要求,抓好社会媒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叫响、做实。

三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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