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教学教辅单位: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党内监督机制,确保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我院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聘请谢晨芳等十三位同志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监督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监督员名单
1.谢晨芳 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无党派人士
2.张煌忠 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副科级干部、讲师、民盟盟员
3.邓惠昭 工会副主席、图书馆副馆长、副教授、无党派人士
4.李宗文 后勤管理处职工、技师、群众
5.朱祎俊 轻纺工业系副主任、教授、无党派人士
6.许小红 人文社科系副教授、民进会员
7.王盛勇 经济与管理系副教授、民盟盟员
8.陈晗阳 经济与管理系教师、九三学社社员
9.陈 旻 机械电子系副教授、民革党员
10.杨 芬 医护学院高级讲师、群众
11.傅德骥 医护学院副教授、中共党员
12.谢小琴 退休干部、中共党员
13.周海洋 院学生会干部、经管系2014级工程造价专业
二、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监督员聘期
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监督员聘期两年,自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
三、党风廉政(政风行风)监督员职责
1.了解检查我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情况;遵守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情况;协助配合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等。
2.根据检查核实情况,对被检查部门或个人提出加强党风政
风行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3.督查部门、院系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将督查情况和结论书面向院党委或院纪委报告;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有权直接向院党委书记和院纪委书记报告。
4.协助配合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和民主评议工作。
中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