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我院“综治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法治思维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坚持以校园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全面落实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群防群治,确保了校园安定、稳定。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综治和创安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团学处等4个先进集体、张长钦等58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保卫科:汪聿伟 高 登 阎书强(保安) 葛于兵(保安) 郑兴强(保安)
医护学院:于 芬 李春梅 林 茜 曾欣怡(学生)郑丽嫄(学生) 林淑仪(学生) 伍 倩(学生) 陈韩艳(学生)
经济与管理系:林 君 陈由辉 巫 超 林耀伟(学生) 黄 斌(学生) 陈雅贤(学生) 陈娜君(学生)
轻纺工业系:胡裕飞 曹晓红 黄继红 刘承德(学生)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和创新“综治和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为我院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