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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表彰2015年校园综治和创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5        访问次数: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2015年度,我校校园综治和创安工作总体保持安全稳定,获得了三明市“平安单位”称号,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拟对2015年度校园综治和创安工作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请各单位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评选推荐。现将拟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名额分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4个):职能部门2个,教学单位2个。

二、先进个人:59人(其中:学生22人)

序号

单位

名额

备注

序号

单位

名额

备注

1

团学处

8

含学生干部5人

11

电教中心

1

2

后勤处

3

含公寓管理员1人

12

思政部

1

3

教务处

2

13

产学研处

1

4

人事处

1

14

医护学院

7

含学生4人

5

办公室

2

含车班1人

15

机电系

3

含学生1人

6

监察室

1

16

经管学院

7

含学生4人

7

党工部

1

17

轻纺系

3

含学生1人

8

保卫科10人(其中保安3人、校卫队5人)

18

人文系

5

含林少舟、郑华丽、学生2人

9

计财处

1

19

图书馆

1

10

招就处

1

20

三、请各部门、教学单位进行认真组织评选,并将推荐人选公示3天后,填写一式两份审批表于3月7日前报校保卫科。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2月23日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综治创安先进单位审批表.doc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综治创安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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