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选派2016年度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13号)精神,拟推荐选派访问学者赴国(境)外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五年内在国(境)外研修、交流、学习等时间达6个月及以上者、已参加过省委组织部选派或已申请到本年度其他基金资助出国(境)的人员,不作为选派对象。
1.自愿报名。有意报名且符合选派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于4月8日前向校党委工作部(行政楼703)俞赛平处提出书面申请。
2.组织推荐。学校结合人才培养需要,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
3.资格初审。推荐人选应根据出国研修方向在4月20日前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开题报告(含电子版)。学校将推荐人选报名表连同开题报告一并报送省委组织部干教处。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4.外语测试。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参加6月份由国家外专局组织的BFT高级考试(若外语水平达到“托福”80分、“雅思”总成绩6.5分、WSK或BFT高级考试合格标准以上,在有效期内可以免考),并及时报送相关成绩凭证到省委组织部干教处。
5. 课题评选。省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初审及外语测试的人选进行开题报告评审。
6.确定人选。根据测试、评审、考察情况,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选派正式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