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请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和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结合从事的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5天或90学时。
2.每年度只验证当年度或上一年度的继续教育内容,超过年限不予验证。
3.学时计算办法依据明教人[2004]62号文件执行(附件一)
1.为了便于开展工作,请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继续教育验证通知、内容填写、初审、材料提交等工作。
2.近期需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参加此次继续教育验证,逾期不予补办。
①由部门指定负责人汇总《2016年度三明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花名册》(附件二)和《2016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印花名册》(附件三),并将电子文档发送smzyrsc@163.com。
②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内容按“附件四:继续教育内容填写样式”填写完整,不得涂改),尽量填写在一页内,以便统计。
③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发表论文篇幅需折叠、目录划线标识。
4.请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于2017年6月9日前统一将继续教育验证材料收齐(请按花名册顺序放置,每人材料装一信封,以免丢失),提交人事处505室。逾期不予受理,工作中有不明事项,请与人事处联系(电话:8221734)。
二、《2016年度三明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花名册》(表1)